5月13日晚,湖南郴州永兴县“大头娃娃”假特医奶粉事件中的患儿家长向新京报记者透露了事件的最新进展。目前,5名患儿家长的首要诉求是到省级儿童医院做体检,整体诉求是“按照法律和法规走”,尚未对赔偿金额进行协商。 律师表示,如涉事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按照特医奶粉产品做不当宣传,给家长造成了误导,那么就涉嫌虚假宣传。责任在于厂家还是经销商,要看“谁宣传谁负责”,还要等待进一步的调查结果。 就该事件,市场监管总局官网5月13日发文称,已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。 针对郴州市永兴县“大头娃娃”假特医奶粉事件,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负责人5月13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,调查小组目前在尽力安抚患儿家长情绪,家长们提出的诉求是要求涉事门店及相关方进行赔偿。调查小组已接触一名患儿家长,会继续与其他4名家长见面。 “我们的诉求先是要到省一级的儿童医院做体检再说,现在还没有体检。”就协商进展,患儿家长李强(化名)告诉新京报记者,协商还在进行中,整体诉求是“按照法律和法规走,至于赔偿,暂时还没谈到这一块”。 据湖南经视报道,湖南郴州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了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,体重严重下降,头骨畸形酷似“大头娃娃”,还有不停拍头等不正常的情况。经媒体调查发现,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“佝偻病”,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“倍氨敏”的“特医奶粉”。实际上,这款产品仅是一种“固体饮料”,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。 “我们5个孩子症状略有不同,我的孩子诊断出有佝偻病,其余4名家长的孩子头围比较大,还伴有身高、体重严重发育不良,连续几个月不发育。”李强说,给孩子看病的钱目前还没统计,因食用假特医奶粉导致的疾病能不能治愈,还需要等到孩子体检之后再定。 据李强回忆,2017年11月左右(一直喝到2019年),因孩子出现严重过敏症状,经医院确诊后,他来到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购买特医奶粉。“我们去门店问有没有适合婴儿过敏体质的奶粉,店员说倍氨敏就是适合的奶粉。我们中途提出过固体饮料的质疑,店员说这是二合一的产品,是奶粉,也是固体饮料。” 李强说,在食用“倍氨敏”过程中,孩子的过敏症状“从来就没减缓”,一直伴有湿疹等过敏症状。“我们中途就过敏问过门店,店员说过敏孩子吃什么奶粉都会有症状,让我们补充营养,然后继续推荐孩子吃倍氨敏。”而在继续食用“倍氨敏”的过程中,李强的孩子感冒频繁,“抵抗力特别差”,并伴有不明原因的拍头行为,“开心的时候拍,不开心也拍”。 在此过程中,还有别的过敏患儿家长在爱婴坊母婴店购买了“倍氨敏”。据永兴县委宣传部对外公布的信息,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从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先后购进“倍氨敏”法国进口深度水解乳清蛋白(蛋白固体饮料)47件,2019年10月前全部售出。在食用普通奶粉过敏的宝宝家长咨询时,推销人员就推荐这款“倍氨敏”蛋白固体饮料产品让其宝宝食用,目前已有5名家长向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。 李强说,家长们的第一轮维权大概发生在2020年1月,“当时(接待)投诉的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下面的一个消协,没有结果。大概过了2个月后,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给我做了笔录。” 目前,永兴县调查小组已联系涉事企业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,且暂未发现有医院和医生参与事件过程。对此,李强也向新京报记者证实,在诊断过程中,医生并未向其指定产品品牌与购买渠道。 那么,在此次“大头娃娃”假奶粉事件中,涉事生产厂商和母婴门店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?对此,中消协律师团前团长、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表示,固体饮料不是婴幼儿配方奶粉和特医奶粉,如涉事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按照奶粉产品做不当宣传,给家长造成了误导,那么就涉嫌虚假宣传。“现在就看是厂家、经销商谁存在误导和虚假宣传,谁有就要对整个事件负责。”此外,产品也要符合食品预包装规则,如果固体饮料产品在包装设计上与奶粉易混淆,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。 新京报记者发现,“倍氨敏”固体饮料产品包装设计为常见的奶粉罐装形式,400g的产品规格也是特医奶粉常用的包装容量,且包装显著位置印有“深度水解蛋白&无乳糖配方粉”等字样。 此外,这种固体饮料的售价并不便宜。据李强透露,一罐“倍氨敏”固体饮料的售价是298元,“就是按照正规特医奶粉的价格卖的”。 就此次“大头娃娃”假特医奶粉事件,市场监管总局官网5月13日发文称“格外的重视”,已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,依法从严从重处罚,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的最终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