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非法添加不明物 ‘酒石酸胆碱’;不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,涉嫌骗取国家认证机构的‘有机产品’认证;故意隐瞒‘有机产品’认证证书已经于2012年5月23日失效的事实,继续在市场促销其‘有机’奶粉;违反《广告法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涉嫌虚假宣传。 ” 近日,消费者朱先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正常采访时,在对雅培菁智婴儿配方奶粉产品问题的投诉材料中罗列出上述“四宗罪”,并出具了相关法律依据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回复说明。 2013年1月21日,本报曾对雅培菁智婴儿配方奶粉“有机珍品”系列新产品含有非有机配料(DHA、AA)、有机产品认证过期等多个问题进行了报道。时隔两个月,本报记者再次走访北京华联等超市发现,该款产品(标价470元)仍在售卖。 在中投顾问饮食业研究员简爱华看来,雅培菁智婴儿配方奶粉“有机珍品”的配料表所含成分确实有悖于现行有机产品国标。 “现行有机产品国标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产品的有机属性,原则上禁止使用矿物质(包括微量元素)、氨基酸、维生素和从其他动植物中分离的纯物质,但是法律规定必须适应或者食物中严重缺乏的除外。”她告诉本报记者,有机奶粉中已经含有合适比例的亚油酸和亚麻酸,可以由婴儿自身合成DHA和AA,因此这两者属于非必须添加物质。“所以该款产品不符合现行有机产品国标。 ” 此外,朱先生又指出该产品配料表中名为“酒石酸胆碱”的成分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。“依据我国现行的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产品质量法》等法律和法规可知,作为胆碱的化合物来源之一的酒石酸氢胆碱,其在预包装食品标签配料表中的名称标注是唯一的,即‘酒石酸氢胆碱’,标注为‘酒石酸胆碱’是与标准规定相违背的。 ”针对这一质疑,雅培中国方面未对本报做出解释。 “现行有机产品国标中对产品标识有明确规定: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%并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,方可在产品的名字前标识‘有机’,和在产品或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。”简爱华说,该款产品中除了DHA和AA两种违规物质外,还含有多种维生素,其含量或将超过总量5%的比例,所以其并不属于有机产品认证产品,不符合现行有机食品的包装规定。 “雅培贸易(上海)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获得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,证书编号为 COFCC—R—1105—0590,认证依据标准为《有机产品》国家标准(GB/T19630—2005),证书涵盖雅培菁智婴儿配方奶粉、雅培菁智较大婴儿和幼儿奶粉、雅培菁智幼儿配方奶粉。该证书已于2012年5月23日失效,且企业未继续申请认证。 ” 2013年1月16日,国家认监委正式受理了花了钱的人雅培奶粉的投诉,并于3月5日公布了上述相关调查情况。 简爱华表示,当前国内规定牛初乳为婴幼儿奶粉非法添加物,因此,虽然雅培该款婴幼儿奶粉由于添加了DHA和AA而不属于有机奶粉,但其中并没有国家规定的婴幼儿奶粉非法添加物质,所以婴儿食用并无安全风险隐患。但是消费者受到了欺骗,以较高的价格购买了非有机产品。 3月18日,本报记者辗转联系到了雅培(中国)公共事务部的赵女士,应其要求发去了采访提纲。截止至发稿前,仍未收到回复。 对此,国内乳业专家王丁棉向本报表示,洋奶粉一直以来备受国内消费者青睐就是因其实实在在的高品质。所以,保证诚信永远是企业的立身之本。